中欧官网app关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发布时间:2024-12-23 07:06:12 来源:zoty中欧登录入口 作者:zoty中欧体育平台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部署,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并划定江东新区起步区作为江东新区建设的先行开发地区。为科学、高效推进江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口江东新区近期规划工作方案》及海口市委、海口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组织编制了《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53室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邮编5703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海南省委、省政府规划建设海口江东新区的战略部署,高水平建设海口东新区起步区(以下简称为“起步区”),启动本次《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
2018年4月13日,习总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央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
2018年6月3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规划建设海口江东新区,作为海南深入贯彻习总4·13重要讲线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创新示范,作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
2018年8月14日,召开中国(海南)自贸区海口江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江东新区起步区CBD选址初步定于北部滨海地区。
海口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江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按照“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建成”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紧锣密鼓推进。
2018年9月3日,正式发布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公告,从68家机构中比选出6家正式参与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工作。2019年1月10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评审,由李晓江、吴志强、崔愷、程泰宁、王建国、杨保军、汪孝安、杨晴、薛桂澄9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6个应征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评选出一个优秀方案和两个优良设计方案。
2019年1月14日,召开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口江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应征设计方案评审情况的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019年1月22日,《起步区城市设计综合方案》通过专题会议审议,会议要求加紧与地下空间、水系及安全保障等专项规划对接,推进起步区城市设计及控规成果编制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为了更好的支撑本次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组与起《步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江东新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方案研究》、《江东新区起步区活动断裂精细探测报告》、《江东新区综合交通专项》、《江东大道二期工程设计》、《江东大道二期景观设计》、《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工程设计》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对接,明确前置性条件及核心内容。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开展本次控规及城市设计成果草案公示,充分征询广大市民的宝贵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描绘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发展的宏伟蓝图。
1.发展定位:起步区秉承江东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展示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体验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核心区”的总体定位,坚持共生、共融、共享的规划理念,建设走向世界的先锋之城,打造全球领先的生态CBD。
4.建设规模:规划起步区建筑面积总规模不超过180万平方米,其中总部办公及商业办公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占总建设量40%;服务型公寓(国际人才社区)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占总建设量16%;公共服务配套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占总建设量29%;弹性设施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占总建设量15%。
5.单元划分:规划将起步区划分为四个单元,分别为A单元(中央活力区)、B单元(总部办公区一)、C单元(总部办公区二)、D单元(弹性发展区)。
6.核心功能:A单元(中央活力区)核心功能为商务办公、自贸服务、金融结算、法律咨询、会务展示、文娱消费和综合管理等。B单元(总部办公区一)、C单元(总部办公区二)核心功能为企业总部、商务办公、国际人才服务、商业服务等。D单元(弹性发展区)为战略留白区域,预留自贸服务、总部办公、配套服务等功能拓展用地。
1.用地分类标准:地块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依据。本次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部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划分至小类。
2.混合使用:鼓励土地的多功能混合使用,增加土地集约效率,增强城市活力。混合用地代码按主导功能由强至弱共同标注的方式予以表达。本次规划涉及的混合使用类型包括:
(1)商务/科研混合用地(B2/A35),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60%;
(5)酒店/商务混合用地(B14/B2),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60%;
(7)商务/酒店/商业混合用地(B2/B14/B1),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8)酒店/商务/娱乐混合用地(B14/B2/B3), 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9)酒店/娱乐/商业混合用地(B14/B3/B1),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10)文化/商业/娱乐混合用地(A2/B1/B3),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11)文化/商业/交通混合用地(A2/B1/S4),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3.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与人防建设相结合。中央活力区地下空间应整体集中布局商业类公共设施和地下停车库,并考虑与相邻地下空间的连通。周边总部办公区可采用整体联通、分片集中的开发模式,结合地下交通系统组织配套建设地下用房和地下停车库。起步区地下空间开发强度、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竖向与建设管控内容,应遵守《江东新区起步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要求。
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指标包括: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任何建设不得突破强制性指标的限度规定。
本规划涉及的非强制性指标包括:地块的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居住人口等。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应遵循非强制性指标指引。
1.开发建设强度控制:综合考虑江东新区起步区的生态本底、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等因素,原则确定五类开发强度控制区。
(1)一级控制区:为低强度开发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强度原则上宜≤1.0。用地位于B单元内的体育用地JDQB-B02-04地块、D单元内的体育用地JDQB-D02-05地块和C单元内的幼儿园用地JDQB-C02-25地块。
(2)二级控制区:为中低强度开发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强度原则上宜≤2.0。用地主要分布于起步区北侧滨海建设用地以及A单元JDQB-A04-12地块、D单元靠近芙蓉河一侧的用地地块。
(3)控制区:为中等强度开发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强度原则上宜≤2.5。用地主要分布于B单元南部、C单元南部、D单元南部以及A单元中部地块。在进行开发建设时,需注重与中央绿楔公园的协调关系。
(4)四级控制区:为中高强度开发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强度原则上宜≤3.5。用地主要分布于A单元中央轴线及两侧的总部服务办公区。在进行开发建设时,需注重街区界面和空间形态的塑造。
(5)五级控制区:为高强度开发地块,开发建设强度原则上宜≤4.0。用地主要分布于A单元内的JDQB-A02-10地块、JDQB-A02-22地块、JDQB-A02-24地块、JDQB-A06-10地块和JDQB-A06-12地块。在进行开发建设时,需注重建筑和整体风貌的协调。
2.建筑高度控制:统筹考虑江东新区起步区生态CBD建筑的形态风貌塑造,打造滨海优美天际线,协调生态本底,规划在中央活力区形成高层建筑地标,建筑高度从中部地标向滨海滨河空间有序梯降,原则确定五类高度控制区。
(1)一级控制区:以低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宜≤15米。用地位于C单元的幼儿园用地JDQB-C02-25地块。
(3)控制区:以小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宜≤40米。用地主要位于B单元中部西部、C单元中部、D单元中部南部、A单元两侧及南部JDQB-A04-12地块。
(4)四级控制区: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宜≤60米。用地主要位于A单元东南侧、B单元东南侧和C单元南侧。
(5)五级控制区: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宜≤80米。用地主要位于中央轴线两侧,包括JDQB-A02-10地块、JDQB-A02-22地块、JDQB-A02-24地块、JDQB-A06-10地块和JDQB-A06-12地块。控制JDQB-A02-10地块建筑为起步区制高点,高度为80米。开发建设中,需注重建筑排列的秩序感和对整体天际轮廓线的影响。
以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公共服务设施支撑起步区的产业布局与生活服务。规划结合地铁、云轨站点布局邻里中心,集中设置商业、文化、卫生等服务设施,构建区域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打造5分钟职住生活圈。市、区级教育、医疗设施在江东新区内统筹考虑,起步区不再单独设立。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3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2.62% 。
规划商务/科研混合用地(B2/A35)位于中央活力区外东西两翼,共59个地块,可划分为78个总部基本单元,用地面积22.8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7.94%。商务/科研混合用地以50米×50米构建基本单元,单个基本单元建议采取企业自建模式,鼓励若干基本单元进行联合修规方案设计和施工。
围绕“城·人·产”的度需求,体现“复合、均好、适度集中”的布局原则,充分考虑商业动线、开敞空间与城市功能的融合,布局具有海南特色、国际标准的商业商务服务业设施体系。规划商业商务服务业用地23.8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8.70%。
针对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及生活需求,以人的行为动线为脉络,沿东西向中央绿楔公园布置消费、文化交往、休闲娱乐、运动健康等服务设施。
针对入驻企业的生产性服务需求,沿中央活力轴布局产业配套服务设施,包括金融管理、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会议会展、法律咨询、信息发布等,打造开放共享的国际商务商业服务集群,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规划充分体现产城融合建设理念,在起步区内解决0.52万人的住房需求,结合总部办公单元适度集中建设4片租赁住房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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